当事人拒不出庭,法院应如何处理?
某企业间非法拆借资金案中,原告了解到已经取得的利息及双方约定的利息均要收缴国库后,原、被告私下达成不出庭应诉的协议。法院先后三次通知开庭,原、被告均不到庭。请问:当事人拒不出庭,法院应如何处理?(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和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均可以缺席判决。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本案中,非法拆借资金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原告虽拒不到庭但不能按撤诉处理,法院应缺席判决。(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
第一百二十九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三十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三十一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六十一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