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能否以职工合同未到期为由拒绝当事人的档案调动?
教师甲在合同期内考取研究生。经过协商甲与学校达成终止劳动的协议,但是当地人事局却以甲的劳动合同并未到期为由拒绝为甲办理档案调动手续。请问,人事局的做法是否正确?(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人事局的做法不正确。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本案中,甲已经和学校达成了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甲和学校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因此,人事局不为甲调动档案的做法是违法的,甲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人事局履行调动档案的义务。甲也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www.simu001.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