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受伤,其他合伙人是否应赔偿损失?
甲、乙合伙开办了一家养殖场。在一次为养殖场买草料时,甲不慎摔伤,花去医疗费若干。请问:甲能否要求乙分担该笔损失?(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甲可以要求乙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由受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也是民法的公平原则的体现。在本案中,甲为合伙的养殖场买草料是为了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在买草料过程中受伤,可以要求乙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57.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由受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