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可否未发催收单而直接要求贷款人还款?
甲在银行抵押贷款五年多了,近两年多来,银行没有给甲发催收贷款到期货款通知单,但银行单方面称派人去催款了。甲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还款。请问:银行可否未发催收单而直接要求贷款人还款?(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若银行在两年内提出还款要求,诉讼时效中断,但其应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银行单方面说已去人催款,应由银行提供催款的证据加以证明后才能认定。若银行未能提供其催款的证据,则不能认定其主张过权利。(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