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公司的财产下落不明,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破产公司的财产下落不明,法院应当如何处理?(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的规定,破产公司的财产下落不明,法院应分为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处理。
1、若债务人申请破产后,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债务人的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债务人对此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的,法院不予受理。
2、若法院已经立案受理,如果该巨额财产的下落影响整个破产程序进程的,法院应裁定驳回破产申请。如果财产去向明确但不能追回的,涉及犯罪嫌疑的,法院可以将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若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财产已被转移且下落不明,但不影响企业破产程序的,也可以将涉及犯罪部分的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破产案件继续审理。公安机关追回的赃款应作为破产财产进行分配。(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一)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
(二)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或者有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发现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去向的,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人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发现企业有巨额财产下落不明的,应当将有关涉嫌犯罪的情况和材料,移送相关国家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