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对他人的侵害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赵某与丈夫离婚后由赵某抚养孩子。在其丈夫接孩子共同生活期间,孩子对他人造成伤害。请问: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赵某的丈夫接孩子共同生活期间,孩子处于其丈夫的照顾之下,应视为他们双方共同生活。在他们共同生活期间,孩子侵害了他人的权益因此,应由赵某的丈夫承担赔偿责任。若其丈夫承担全部责任有困难,可以要求赵某分担。(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58.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