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接收学习资料的行为,是否表示其同意入学?
甲在网上订了一份免费函授材料,材料中表示如果想成为函授的正式学员,可以通过网上或电话报名。甲收到免费材料不久,函授部打电话询问甲是否需要学习资料,甲同意后,函授部不久便给甲寄来了学习资料,并要求甲付款。在甲没有理会的情况下,函授部又寄来第二份资料,要求甲付款并支付上一期资料的滞纳金。甲打电话到函授询问,表示不就读并退还资料,但函授部坚持要甲付款。请问:甲须支付学习资料款吗?(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双方当事人通过要约、承诺的方式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在本案中甲与函授部双方并没有就交费报名这一问题达成一致,合同尚未订立生效。甲接受学习资料的行为并不表示其愿意入学,邮寄材料也是函授部的单方行为,因此,甲没有义务支付学习资料款。(www.simu001.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