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庭审理,对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自诉案件应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对经开庭审理,对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自诉案件应如何处理? (www.simu001.cn) (www.simu001.cn)
解答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具体规定》的规定,对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判;对于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本案中,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自诉案件,并已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案件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先经法庭调查。如经法庭调查无法查清,可以在宣布休庭后自行调查,或要求当事人补充证据。如仍无法查清,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www.simu001.cn) (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具有下列情形的案件,应当分别作出处理:
(一)被告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二)案件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而又确实无法查证清楚,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的,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不是必须追诉的,裁定终止审理,宣告对被告人不追究刑事责任;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裁定终止审理,宣告对被告人免除刑罚;
(五)被告人死亡的,裁定终止审理;其中,根据已有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裁定终止审理,宣告对被告人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www.simu001.cn)
(一)被告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二)案件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而又确实无法查证清楚,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的,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不是必须追诉的,裁定终止审理,宣告对被告人不追究刑事责任;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裁定终止审理,宣告对被告人免除刑罚;
(五)被告人死亡的,裁定终止审理;其中,根据已有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裁定终止审理,宣告对被告人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www.simu001.cn)
第一百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二)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
(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被害人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而由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代为告诉的;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www.simu001.cn)
(一)属于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二)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
(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被害人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而由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代为告诉的;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www.simu001.cn)
第一百三十三条 自诉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