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主体有哪些?

热度13票  浏览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9月26日 19:38

b1G0P2bw+d:Pa0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主体有哪些?(www.simu00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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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cpPv%|0 解答(www.simu001.cn)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f.f&?i;iM@ _

q[X2uQ8T4r.s!\0  根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救助人、保险人在发生海事事故后,均可依法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但是一次事故只能设立一个基金。前述当事人之一设立的基金应视为是由所有当事人各自设立。(www.simu001.cn)

hJ-p[1U _d~5X:T0 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U8r2S5S qd2i6|g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r5Z q3y w~g:E.E0 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4P_!h8B D9q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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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L/P)a0第一百零一条 船舶所有人、承租人、经营人、救助人、保险人在发生海事事故后,依法申请责任限制的,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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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T _"a6V/m&ba0  船舶造成油污损害的,船舶所有人及其责任保险人或者提供财务保证的其他人为取得法律规定的责任限制的权利,应当向海事法院设立油污损害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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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Tx bF3D_0  设立责任限制基金的申请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诉讼中提出,但最迟应当在一审判决作出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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