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后还可否索赔意外险?
甲购买了一份意外保险,在保险期间内甲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鉴定由事故中的另一方负全责。甲获得对方依法支付的人身损害后想到还有一份意外保险,于是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受理后经审查认为甲已从交通事故的对方获得了赔偿,故不予赔偿,并出具书面拒赔意见,理由是损失补偿原则。而甲认为:损失补偿原则保险法规定仅适用于财产保险,不适用于人身保险,自己交纳了意外保险的保险费,且在保险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请问:甲是否有权索赔?(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甲有权索赔。
按照法律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本案中,除非保险合同当中另有约定,甲除了依法得到交通肇事方所应给与的赔偿外,还有权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如果保险公司拒不理赔,甲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按保险合同理赔。(www.simu001.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