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依法应随案移送作为证据的实物没有移送,法院应如何处理?
检察院依法应随案移送作为证据的实物没有移送,法院应如何处理?(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7条规定,检察院没有移送实物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3日补送;对于不宜移送的实物,检察院应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法院不得以未移送实物为由,拒绝受理案件。(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