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以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给工人发放工资,是否合法?
万某系某厂工人。该厂规定,工人的劳动定额完不成,则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万某由于没有完成工作定额,被扣除了一部分工资,所领到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请问:某厂的做法是否合法?(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某厂的做法不合法。厂方在劳动合同中增加的“如果完不成定额,工厂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条款是违法的。
某厂其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中规定“完不成定额,工厂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条款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关于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违法的劳动合同条款是无效条款。万某们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增加的条款违反劳动法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是无效劳动合同条款,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该条款无效。万某可以根据企业侵犯万某劳动报酬权益的事实和上述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请仲裁,请求确认“完不成定额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裁决企业依法支付万某应得的工资和按欠付工资时间的长短向万某支付赔偿金。(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十四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