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否因为职工不交纳集资款而将其辞退?
蔡某与某家具厂签订了6年期劳动合同。第五年,家具厂让职工支付集资款10000元。由于蔡某无力交付集资,家具厂即将蔡某按自动离职处理,把其档案转入街道办事处。请问:家具厂能否以蔡某不交纳集资款为由,将其辞退?(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除名和辞退是企业对职工违反企业劳动纪律等而采取的行政处理形式,职工不缴纳风险金或股金不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因此,不能采用辞退和除名的处理方式。本案中,用人单位因为职工不交纳集资款,将其辞退的行为是非法。蔡某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
四、企业强制性要求职工缴纳风险金、股金等做法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际通行的入股惯例。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对职工予以除名和辞退处理,必须严格执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除名和辞退是企业对职工违反企业劳动纪律等而采取的行政处理形式,职工不缴纳风险金或股金不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因此,不能采用辞退和除名的处理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