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否可以剥夺缺乏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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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和妻子王某是再婚。李某去世后,留有一份遗嘱,遗嘱中确定将所有的遗产都由其妻子王某继承。但是李某还有个未成年的女儿和一个70多岁没有生活来源的父亲。请问:遗嘱能否剥夺缺乏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www.simu00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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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J9fua0 解答(www.simu001.cn)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e7m.UEW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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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本案中,李某还有一未成年女儿以及70多岁无生活来源的父亲,都属于没有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人。在立遗嘱的时候,李某应当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维持其基本生活。因此,李某的该份遗嘱是无效的。(www.simu001.cn)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ETJhQE

*Gq)U Z,e z8P9I0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 ZN:c4V*A

(cuT8n"@G4a-Y0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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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AVxy0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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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H,g+V*C B2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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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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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Ed wfq0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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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N\h+{Q [h0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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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oAqAq0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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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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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l!{9J#F7Jly$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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