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欲经营总公司合法注册的经营项目是否需再次申请?
分公司欲经营总公司合法注册的经营项目是否需再次申请?(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分公司应当登记经营范围且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另外根据前述管理条例的相关埁定,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因此如果分公司想从事原登记的范围内没有经营项目,应当依规定变更登记。如果有关经营项目需要经过审批的,还需要进行审批。(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