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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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对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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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e&Cc R$g/D0  《破产法》规定对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的监督制度如下: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7O6n"^,RLd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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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管理人为监督人。在重整期间,由管理人作为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人,负责对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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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监督期限。管理人应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之日起开始,具体期限按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的期限确定。管理人认为必要的,可以申请延长,延长期限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期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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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监督方式主要为债务人的主动报告。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企业的财务状况。当然,债务人的主动报告,不影响管理人的主动监督。债务人不执行或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的,管理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通报,以便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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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监督的终止。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限届满,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延长期限届满时,管理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管理人提交监督报告之日,即为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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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C2Jx0Z.X0 法律依据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go8d%v,m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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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6^N-Q%O6nD%Pt"Q-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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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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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5bETa/m Y8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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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条 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ro.p._Di8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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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报告,重整计划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r:Z:u pb Jh D?lb

*v"cp;I#I R4i0M_w0  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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