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创收款用于为职工购保险是否属于贪污或私分国有资产?

热度0票  浏览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9月25日 21:16
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B x6Rcy4eS7FL

  某事业单位为了解决职工福利,用创收款给每位职工购买了祥瑞终身险及国寿养老保险,每人共交金额大约两万元左右,保险发票单位已作管理费支出。可之后,检察院反贪局找到单位每位干部职工,要求单位退出保险费交到反贪局,限期执行,否则视同贪污罪及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论处。请问:事业单位为职工买保险是否违法,是否属贪污及集体私分国有资产行为?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t)N&hpA"g.w

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4TXs*A+}}3S)[1p

解答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c$H%v i2Ac$vT%t

Uq#MZ Ib3x0  根据刑法理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从主体的属性特征来看,贪污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不能由法人即单位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私分国有资产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财产所有权,对象是国有财产;在客观方面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Qw&K+z#\*i}]9i p

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X!g1vt-V'`J#D^

法理依据

~T a/@Bvr0 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n+F u*v4Q([zr'J&\

   根据刑法理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从主体的属性特征来看,贪污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不能由法人即单位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私分国有资产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财产所有权,对象是国有财产;在客观方面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8fU.xp V2j,y+[

-?5_)ex]-Ws+j0 法律依据

'cM,@vJV8]0

H9[npkf%~0   单位用管理费支付职工的保险费,显然是违法行为。本案中的单位是用所办的经济实体的创收款为职工购买保险,是否可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关键是看该创收款是否是国有资产。

Js8o^8O0
顶:0 踩:0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 (0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 (0次打分)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网络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