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执行时,申请人应否提交能证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证据?
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偿还欠款。法院判决张某胜诉。判决生效后,刘某在判决的还款期限内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要求张某提交能证明刘某财产状况的证据,否则对张某的申请不予受理。请问:张某应否提交能证明刘某财产状况的证据?(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在申请法院执行生效判决时,张某没有提交能证明被申请人刘某财产状况的证据的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执行员在收到张某的执行申请书后,应当向被申请人刘某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刘某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在申请人提出执行申请至执行庭受理申请之间,法律并未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能证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义务。(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
第二百一十二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一十六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一十七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