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商铺以抢其生意为由频繁骚扰店面,如何处理?
张某刚刚开了一个店面,分流了附近一家老店面甲的生意, 甲于是派人天天来闹。于是张某天天打110,甲甚至威胁要拿刀捅110。 派出所说,甲虽然闹,但是没有打伤人,所以 无法拘留甲。派出所建议张某搬店面。请问, 派出所的说法正确吗?张某应该如何处理? (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当事人的人身、财产受到威胁时,可以请求公安局给予保护,公安局也负有保护义务。因此,在张某的人身、财产受到威胁时,派出所不对甲采取措施的行为是错误的。张某可以对派出所这样的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派出所履行保护义务。或者张某直接向法院起诉甲的侵权,要求法院判决甲停止侵害。(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