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行政处罚,法院能否拘留本人或搜查其住宅?
当事人拒不执行行政机关行政处罚,且既未申请复议又未向法院起诉。请问:若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否拘留被执行人并搜查其住宅?(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在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可以拘留被执行人也可以进行搜查,但是应当依照法律的程序来进行。
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时间内拒绝执行的,可以采取查封等措施。人民法院在采取查封等措施时,须由院长签发搜查令,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届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认为有隐匿财产的行为。
搜查人员进行搜查时,必须按规定着装并出示搜查令和身份证件。被执行人采取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强制措施等妨碍执行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拘留、罚款。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理,并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六)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第六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