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与教师解除劳动合同,教师应该如何处理?

热度44票  浏览25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9月26日 19:47

S.jLR nf0  甲是乙学校的教师。甲欲与乙学校解除劳动合同,并愿意支付违约金,但是乙学校坚决不与甲解除劳动合同。请问:甲应该如何处理?(www.simu00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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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Ii6T4uz$B0 解答(www.simu001.cn)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K1X;\!`-AJ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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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可以和学校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甲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若甲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乙学校的劳动关系。(www.simu00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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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Z cr0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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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2S5J.v tC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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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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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W)U]C_C0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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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i$TX0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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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J9F^8Q H0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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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KR;w#Z y/k``0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1L2V)z/Q+w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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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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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6PmtD8r D ]0第一条 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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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人事争议是指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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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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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Lnj]9\m

@oZ B8_ qM5E-S d0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Q@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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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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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T(|d Wm[/}d0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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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7F(Ju0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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