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摩托车是赃物而购买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胡某盗窃摩托车一辆,并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卖给孙某。孙某明知该车是脏车,但因价格较低,仍然购买。请问: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根据《刑法》第31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的,构成收购赃物罪。明知是赃车而购买,以收购赃物罪定罪处罚。本案中,孙某明知胡某出售的摩托车是脏车而购买,其行为已构成收购赃物罪。(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
二、明知是盗窃、抢劫所得机动车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对明知是盗窃、抢劫所得机动车而予以拆解、改装、拼装、典当、倒卖的,视为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五、机动车交易必须在国家指定的交易市场或合法经营企业进行,其交易凭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验证盖章后办理登记或过户手续,私下交易机动车辆属于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明知是赃车而购买,以收购赃物罪定罪处罚。单位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明知是赃车购买的,以收购赃物罪定罪处罚。
明知是赃车而介绍买卖的,以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共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修正)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