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假药劣药受到伤害,受害人如何维护权益?
甲因患皮肤病服用了某医院生产的胶囊,刚开始效果非常好,可服用一段时间后,甲却险些送命。后经检验,医院卖给甲的药物是假药、劣药。请问:甲该如何维护其合法权益?(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该医院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或劣药)罪,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所以,甲可以及时到该医院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对于医院给甲造成的损害,在检察院对医院提起刑事诉讼时,甲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医院予以赔偿。至于甲的损害与该药之间的因果关系,可以由司法机关委托有权的机构进行鉴定。(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修正)
第七十七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第七十八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