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枪示警,子弹反弹致人死亡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热度9票  浏览25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9月26日 19:54

2B(?'Q2oK v0  精神病人谈某误入拥有持枪资格的李某的家中,并闯进李某女儿的卧室。李某的女儿大叫,李某闻声赶到后向天鸣枪示警。结果子弹打在屋顶反弹致谈某死亡。请问: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www.simu00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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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www.simu00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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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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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Sh{Ho^e0  根据《刑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本案中,李某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其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应属意外事件。(www.simu00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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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d]M9zP0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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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9K |?Z({-O D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修正)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 a U GR'|o ]2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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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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