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方支付定金后,另一方不履行义务,该如何处理?
李某和张某在洽谈一份标的额为60万元的购货合同。在协商时,卖方张某要求买方李某支付10万元定金。请问:张某提出的要求是否合法?若李某支付定金后,张某不发货,李某该如何处理?(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本案中,在签订合同时,张某要求李某给付定金是合理的。因该购销合同的标的额是60万元,所以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60万元的百分之二十即12万元。张某要求李某支付10万定金是合理的。
另外,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若李某支付定金后,张某不发货,李某有权要求张某双倍返还定金。(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