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因卖方的虚假广告受到损失应如何维权?
某研究所在其研制的产品广告中以“高科技”为借口,不让客户过多了解其产品。甲在此情况下以15000元的价格与该单位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付清了款项。使用后,甲才发现该产品粗制滥造,与广告中的表述相差甚远。请问:甲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甲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该研究所以虚假广告进行欺诈,使甲在对该设备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定并履行了合同。从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甲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合同,判令对方返回货款并赔偿损失。同时,甲可以依据《广告法》的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甲可以就因该研究所发布虚假广告而受到的损害要求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