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被台风吹落造成他人损害主人可否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

热度66票  浏览6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9月26日 19:56
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A9x6@B4C F

  某日台风登陆。当天早上甲和女友正在市场买菜,结果摊位上一个木条被台风吹落砸伤女友,花去医疗费5000元。甲要求摊主赔偿,摊主却以台风为不可抗力为由拒赔。请问:摊主的拒绝事由是否成立?(www.simu001.cn)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t2~ `za8K-r

[ Ko{!q-zD0 解答(www.simu001.cn)

9c&FQg+Hhq0

1Fl@4P Y [%sDm1c,E0  竹竿是摊主用来搭建木架的,属于木架的一部分。竹竿脱落造成甲的女友受到伤害,属于建筑物脱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侵权事件,根据《民法通则》,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i/A&_e-_hd*v2VW

m(d$|bC.q GJ Ez0  本案中,摊主需证明自己的木架搭建牢固并合理,台风这一不可抗力是造成损害发生的原因,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否则就需赔偿甲的女友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www.simu001.cn)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JN}0Rl F g

h l eA'J;W1A%v }0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8H1P&h1X8j1V4k

%M'dKQp'V6U/c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HR$G$cQ|V6MM0S

U4s'u g+kWE+]0第一百零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P?)b1js3B8E m0

^#C t2y5d,w+d0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1i8s9]f(uq

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5z6h m n y

第一百二十六条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xM{T ei

顶:4 踩:6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1.32 (19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1.84 (19次打分)
【已经有18人表态】
6票
感动
2票
路过
1票
高兴
3票
难过
1票
搞笑
2票
愤怒
1票
无聊
2票
同情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网络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