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纪检监察报11月8日报道 经济环球化的期间,既有资源运动的便利,也暗藏着种种风险,这给反腐败工作带来了新的挑衅。 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最新数据,仅本年4月至今,天下已破获“地下银号”转移赃款案件92起,涉案金额80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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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G! s6 g1 B+ R$ l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更是指出,“地下银号”不但涉及金融、证券等经济犯罪,还日益成为各种犯罪运动转移赃款的通道,成为贪污腐败分子的“洗钱工具”和“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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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地下银号”的涉案金额云云之巨,一些地方违法犯罪运动云云放肆,令人震惊。这些“地下银号”,越过法律的底线,游离于金融羁系体系之外,从事非法交易外汇、跨国(境)资金转移或资金存储借贷等业务。其存在不但严厉扰乱金融资源市场秩序、对金融安全造成威胁,而且成为腐败分子的暗流管道,加大了反腐的难度。可以说,“地下银号”是社会的毒瘤,必须予以铲除,反腐的天网更不能忽略这一机密的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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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3 Q8 w, q/ G! `) i/ w. T5 r/ r2 i现在,只管有关部门的打击举措取得了阶段性结果,破获了一些大案要案,但“地下银号”违法犯罪运动依然放肆。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买卖业务本领愈发潜伏,业务品种也日趋多样,羁系方面的短板,更是渐渐暴袒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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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案件分析发现,“地下银号”每每通过“境内人民币、境外外币平行交割”的“对敲”方式,实现非法资金转移。一个巴掌拍不响,“对敲”得以实现,一个告急条件就是境内账户的创建。“地下银号”案件中,最为关键的证据就是资金转账纪录,但根据非常买卖业务线索追查犯罪主体时,却发现注册身份满是假的。也就是说,“地下银号”控制的公司都是“空壳”,资料都是假的,却依然通过了银行网点的考核。羁系的缺失,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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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a* l/ M5 U6 u. \# }/ @, M R观察发现,在优点驱策下,一些银行对客户买卖业务的真实性没有尽职查察,有些银行工作职员乃至当起了“掮客”,使用银行客户资源做起居间先容的买卖。这就使得羁系之门洞开。由此可见,“地下银号”的大行其道,既有金融羁系上的题目,也有金融腐败的因素。因而,管理“地下银号”,须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 一方面,顺应对外开放的新形势,美满干系法律和金融羁系机制,加大对金融违法犯罪运动的打击力度,从制度上增长犯罪本钱。另一方面,银行等干系机构应“管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人”,通过严酷管理、增强内控,认真推行查察、核查、追溯等职责,果断惩处“内鬼”。只有如许,才气渐渐压缩“地下银号”的生存空间,有用封堵腐败分子的洗钱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