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国企老总撰文:“不良资产处置”成国资流失暗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6-13 23: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资产管理公司在打包出售不良债权后,债权买受方在追诉债权时,再次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而且更具埋伏性和“正当性”。随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加快处置惩罚国有贸易银行剥离的不良债权,新一轮国有资产流失或将就此睁开。
2 a5 v) b. P' ?( \/ v
; I- O( ?3 \& x8 O3 O; k    国企很受伤
, W7 v! k' x0 ]+ U- n- F5 b
7 A0 J+ W. _; E8 D  E8 k    比年来,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债权而“一案暴富”的题目引起广泛关注。国有贸易银行在改制过程中,将不良贷款债权转给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再以极低的代价举行二次转让。购买者为实现债权,多以原告身份向法院提告状讼。由于贷款都有包管,按现行法律裁判,原告极易胜诉。而且许多人从资产管理公司购买债权,其根本目的就是在谋利,只是为了以小博大赚取优点,这已经成了获取暴利的快捷方式之一。
6 a  w: x  K$ ]2 J3 x& ~2 x; ~
* q" ?+ Z; A: V, e6 z8 m. @    除了将部分债权推向社会公开拍卖外,资产管理公司也出现了直接告状倔强讨债的情况。据报道,2005年10月,某资产管理公司沈阳服务处向法院告状,要求四家国企归还总额为8095万元的贷款。同时被告状的另有这些欠款企业的包管方。在随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讯断中,裁定冻结上述贷款及包管企业的银行存款,如存款不敷则查封相应代价的财产。毕竟上,上述企业所欠贷款是2004年6月由交通银行沈阳分行协议转让给某资产管理公司的,这些贷款是企业未改制前的存量贷款,转让代价为债务总额的50%,而资产管理公司在受让上述企业债权后却要责备额还款。
& g, L, L- n$ J* o( T/ x1 ?! n' t8 K$ v/ u& q, O: W3 m+ n) ?& p
    对于部分国有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或别的不良债权的买受方的债务纠葛,有专家以为:国企改制前形成债务的缘故原由错综复杂,有的乃至是由于当时政企不分被上级政府要求相互借贷包管才背上的债务负担。“资产管理公司当初从银行手中以相对低廉的代价继承企业债权,也是为了淘汰银行不良贷款、办理国企脱困,而现在不思量政策配景和债务形成缘故原由,完全用‘市场化’的本领去办理已往遗留的债务题目,只会使国企改革题目更加复杂”。
+ F* J$ |' U2 ?' k1 C- x2 r) h2 g6 H
0 `4 B# H, q. L$ H    笔者也曾亲历一个案例:1999年由于政府部分出头,北京一家国企团体为某公司1800万元贷款举行了包管。2000年该公司无力归还贷款,加上策划管理不善而倒闭。银行遂告状包管方,要求负担连带责任,然而,包管方亦无力归还。银行随即将此贷款剥离至某资产管理公司。以后,该笔债权又经6次转让,末了,由一家民营企业以极低的代价受让了这笔债权,连本带息滚至4300余万元。随后这家民营企业通过法院将包管方,即北京某国企团体用于发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的4300万元资金冻结并实验。霎时间该国企资金链断裂。6400名职工的工资、保险停发,正常的生产策划活动严峻受挫,企业间不容发随即被托管。该案给企业造成的危害和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X+ O5 M" z2 k. j  {

9 ?+ x8 z" A. |: I    负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对国有企业改制前的贷款,特殊是对已经举行过资产剥离、处置惩罚并颠末多次打包转让的债权,肯定要思量发生的配景和债权处置惩罚过程中看似“正当”,实质“非法”的题目本质。由于体制政策等多方面的缘故原由,许多情况下,国企贷款和包管活动是不得已而为之,司法部分在实验上更应思量社会本钱。' h" Z) {" x4 f4 `1 H' {% K) U

/ G( i/ j- g/ E    从浩繁案例可以看出,许多不良资产颠末二次或多次转卖后,国有资产确实存在流失的题目,乃至危害我国的财产安全。究其缘故原由,在于国有资产管理和立法上存在毛病,没有团结国企的汗青配景订定相应的掩护和扶持政策。自1999年国家构成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以来,与不良资产处置惩罚相干的法律依据虽有多少,但多为框架性条文,缺少不良资产处置惩罚切实可行的利用规范和监督体系。按照现有法律和政策,受让金融债权的企业或个人,只要通过法律途径追讨金融债权肯定会赢。如许的金融债权转让,即是给国有资产的再度流失穿上了正当外套。
2 N8 K' F' @3 d0 d2 }: v& V3 Q9 a  a) J+ X% A& f1 A2 I/ Q3 d, t& U
    处置惩罚不良资产不能“一卖了之”( ~% u8 J  a. Y" N
* F: P3 Y6 {4 {" ^! f. e( W0 l6 j
    现在,在资产处置惩罚打包出售的过程中,由于利用步调不规范、资产评估缺乏可信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严峻。如某资产管理公司广州服务处将7家债权总额达5900多万元的不良资产打包拍卖,仅以350万的代价成交,而根据厥后观察的结果,仅7家债务方中的某公司被查封的13万平方米的地盘代价就高达6700多万,该打包转让活动使得债权买受方仅从该公司一家就赢利不下6350万。
. n! T  Q& w' C, B1 ]- O7 g& Q
6 e. I0 ~( u7 v" X% Z    更应该引起器重的是在资产处置惩罚过程中忽视社会本钱,容易造成新的社会抵牾。由于拍卖、出售等方式都不可制止地造成企业策划困难,大量职工的下岗分流以及因此而引发的社会题目,均是不良资产处置惩罚过程中的社会本钱。尤其在我国不良资产债务人多为老国企的情况下,假如利用不妥就很有大概引发剧烈的社会反应。此社会本钱为隐性本钱,通常不为资产管理公司所器重和思量,但这却是决议机构不容忽视的一个本钱。9 X: p4 x' |( K" f' M0 _
! M0 t0 |  ]8 e) ~% b$ Z$ P+ N
    一些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命令,处置惩罚不良资产存在的毛病须要引起高度器重。对于国有企业不良资产的处置惩罚,更多的应该采取政府主导金融机构与企业相助处置惩罚的方式举行,以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为处置惩罚平台,把不良资产的处置惩罚同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团结起来,增长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惩罚收益,减轻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制止因“一卖了之”而引发企业休业、品牌流失、财产失守、职工下岗的负面影响。. ]0 o. s' `( o

1 R9 A( d  C1 z7 H    对于资产管理公司折价出售债权,买受方返转头全额追索的题目,我们的司法构造在实验上是不是应该重新审视。既然是难以实现的不良债权,就是说这个债权已经不大概原价变现。但是,买受人却能从不良债权中赚取暴利,不能不让人匪夷所思。当初国家剥离难以实现的国有资产所付出的代价终极酿成巨额优点让渡给他人,这是国有贸易银行和国企付出的双重代价。
+ ?2 P4 |1 N- K+ `5 t, @9 r4 q$ c! `' _
    没有人可以大概否认国企的进步与贡献,国企负担了太多的痛楚与社会责任,国企同贸易银行一样须要政府的特殊关爱,这是操持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期政府必须付出的代价。特殊是对国企大额包管产生的债务,一旦遭到逼迫实验,国企及其职工根本无法蒙受。以是对于国企某些汗青遗留题目,可以从市场的角度找缘故原由,但请不要以纯市场的方式办理。
! K8 X& Z! y8 W7 X
  @5 P, z$ e& m( V) u: X    笔者命令,资产管理公司在债权处置惩罚上,以及司法部分在实验上应该多从防止和淘汰国有资产流失的角度思量题目,好比增强不良金融债权处置惩罚步调的透明度、协商减免债务、制止衍生利钱、亦或设定限售条款,转让时规定买受方多长时间不得追诉,追债时不得高于买受价的多少,赋予债务人有优先购买权等等。
http://www.simu001.cn/x116070x1x1.html
最好的私募社区 | 第一私募论坛 | http://www.simu001.cn

精彩推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Archiver| ( 桂ICP备12001440号-3 )|网站地图

GMT+8, 2025-10-25 21:23 , Processed in 1.083428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www.simu001.cn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