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专家猜测和推算,本年银行实现的利润总额将突破1万亿元,人均利润也将突破50万元,匀称利润率则会凌驾25%。相比之下,实体经济就要“逊色”多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人均利润不到4万元,撤消个人所得税,人均净利润不外3万元。假如将浩繁的中小实体企业算进去,那就更是低得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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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如许的利润水平算不算暴利?是否可以按照干系的规定对银行实行反暴利?( T+ j% K8 m1 U! o! [, n&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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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政策层面而言,贷款利率可以大幅上浮,但是,存款利率却岿然不动。而客岁一年,在紧缩的钱币政策下,险些全部贷款利率都接纳了上浮政策,特别是放给中小企业的贷款,上浮水平到达了极限。为什么贷款利率可以上浮,存款利率却稳定呢?如许的政策公道吗?再从谋划活动不规范来看,除了放肆上浮贷款利率之外,欺凌企业利用汇票,也是一些银行获取暴利的告急本事。客岁一年,银行的贴现收入应当不是一个小数目,不知道有关方面敢不敢将这一数据公之于众。由于,为了创收,全部银行都在迫使企业利用汇票,以致一些银行在贷款中直接给企业汇票。相反,企业在归还银行贷款时,却不能用汇票。一进一出,即是贷款利率提了几个百分点,银行利润多了几个百分点。如许的谋划活动,岂非还不属于反暴利规定应当打击和处罚的吗?* A8 t4 s; Z. }) L6 }% m& @; ?! c
9 _( }! m+ U8 g: v) H 而在谋划上,一些银行仗着宏观经济政策从紧、企业资金告急,也利用了一些不合法本事。如要求企业必须将得到的贷款拿出一部分存到银行,而银行则给其平常的存款利率,使企业在一出一进中白白多付利钱。对这种不正常、不合法的利润,该不应征收暴利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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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有人会说,在反暴利法没有出台的环境下,对银行实行反暴利缺少法律依据。我看未必,在没有反暴利法的环境下,也可以利用行政本事欺凌对银行实行反暴利,这有什么错呢?更何况另有一部《克制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的行政法规做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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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k; P/ {2 v+ A t8 | 只要敢如许做,就不怕找不到反暴利的依据和办法。就像对石油企业征收特别收益金一样,有关方面完全有本事和办法对银行征收特别收益金或暴利税。 |